投资有风险。当我们不想把钱存银行或买国债,而是去搞一些理财产品追求更高收益的时候,就要做好本金遭遇部分或者全部损失的心理准备。
因此,国家要求,金融机构在售卖理财产品的时候,必须明确、清晰告诉投资人风险。
但是,在实际操作中,投资人一般会想,我就每年拿你几个点的收益,却要承担本金损失的风险,是不是太不划算?
于是,为了让理财产品好卖一点,特别是面对大客户的时候,有些金融机构会出一个补充合同,作为“兜底协议”。意思是,万一出现亏损,保证投资人能拿回本金,亏损的钱金融机构自己承担,俗称“刚性兑付”。
这个可以理解。因为大部分低收益的理财产品,出事概率相对也比较小。万一个别出现亏损,只要涉及金额还行,金融机构出于维护品牌信誉需要,把窟窿填掉也是划算的。
不过,对于这种兜底行为,国家明令不允许。因为国家知道,金融机构最擅长做“九个盖子盖十口锅”的事情,有二两饭的食量就恨不得吃两斤饭,兜底来兜底去的,最终肯定没有这么多钱来填窟窿,就会导致事实上兜不了底,类似于签的所谓“兜底协议”有些欺骗投资人了。还不如,直接断了这个隐患,让金融机构一开始就好好告诉投资人风险。
因为理财产品的“兜底协议”客观上有存在需求,但又不符合规定上不得台面,所以又叫“抽屉协议”。意思是,偷偷锁在抽屉里,你知我知就行。悄悄进村,打枪的不要。
而国家不允许金融机构对所售卖的理财产品兜底,俗称“打破刚性兑付”。
今晚一上来先做这么一个小科普,是为了提醒看奶爸文章的朋友们:做投资理财一定要小心。哪怕对方签了协议说可以兜底,也是有风险的,并不代表风险消除。这一点,大家也可以让身边的亲戚朋友们知道,算是举手之劳做一件乐于助人的好事。
大家和朋友说完小科普,可以顺手再举一个小例子,是本周末的一个新闻:
奶爸老家的湖南高速集团(湘高速),当年认购了安信信托发起的一个信托理财产品。因为金额很大,为了确保快速搞定单子,安信信托很自然出了一个补充合同约定保本。谁料,后面还真亏钱了。
湘高速拿着补充合同找安信信托要钱,安信信托果然盖子不够用一时还不起,于是湘高速就把安信信托起诉到了法院。本以为,白纸黑字,要求对方履行承诺天经地义。结果没想到,湖南高院认为补充合同系违规刚性兑付行为,应属无效,判定湘高速败诉。然后,安信信托不用承担4个多亿的补偿,只需承担几十万费用就行了。
这好像是国内首个法院认定刚性兑付承诺无效的案件,可能具有标志性意义。
顺便从法律角度再探讨一下,“兜底协议”作为一种合同,正常是受法律保护的。本案中,因为是大公司和大公司之间签订,法院会认为你们理应都懂法,所以违规合同无效。如果是金融机构与个人投资者签订,法院可能会认为是金融机构利用自己(信息方面的)优势地位,对个人投资者进行诱哄,更容易判定为违规销售,从而支持个人投资者从金融机构那边拿到补偿。
但是,打官司费时费力,就算赢了,有时真要拿到钱也没那么容易。所以,即使我们个人投资者,也尽量把风控做在前面,而不应过于相信和依赖“兜底协议”。
本周末,刑法修正案(十一)被审议通过,大幅提高上市公司欺诈发行、信息披露造假等犯罪的刑罚力度,取消信息披露造假20万处罚的上限。同时,强化对控股股东、实际控制人等“关键少数”的刑事责任追究。
以前,在股市瞎搞,涉及金额可能几亿几十亿,但罚个20万60万的封顶,被民间笑话为“罚酒三杯”。现在,通过大家多年呼吁,终于迎来了更严的监管。
打破刚性兑付,规范证券市场,有利于股市的长期走好。单从目前来看:所谓的“好股票”,都涨太多了没法下手(不是猜顶说涨到头了而是实在让人有点“恐高”),但是几大指数位置都挺不错,构筑了5个多月的平台,建议大家后面可以多搞指数,或者,与指数图形相似的行业。今年由于是结构性行情,太多个股跑不赢指数了。
按照上周的约定,明天晚上专门和大家聊聊科技股。
另外,周末听几位老家亲戚聊天,镇里的砖厂今年生意不怎么好,主要是因为县城实现了规模生产,现在运输物流又方便了,砖的成本和价格比镇里低很多,就抢了镇里的砖厂的生意。
看来不仅在股市,在别的地方也一样,龙头的优势地位进一步扩大。或者,就是“小而美”有特色的也过得不错。那些“好股票”后面如果有调整,我们还是可以继续关注。
最后,国内新冠疫情在北京、辽宁等地又出现了一些新的零星病例,深圳也多了一位无症状感染者,国外日本发布新政策,今年12月28日起至明年1月底全面暂停新入境(新政策不包含中国大陆和韩国、越南、新加坡等疫情控制较好的国家和地区)。请朋友们继续注意自我防护,我们保留有用之躯,以后更好在股海觅食。